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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考网课免费资源关于建立2024-2025年度律所名录库的公告

2024-05-10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建立建材集团20245月到202512月的所名录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简介

建材集团是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通过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89)。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90余家,主要分布在南昌、上饶、赣州、九江、景德镇、鹰潭、抚州等地区。建材集团现水泥、商砼、骨料、科研与设计四大业务板块其中水泥板块为主营业务,拥有万年、玉山、瑞金、赣州、乐平、德安等6大水泥熟料生产基地,7粉磨企业,水泥产销量以及市场占有率在江西省水泥市场中名列前茅为江西省龙头企业

二、律所名录库概述

建材集团组建外聘律师事务所名录库后,当建材集团及所属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存在专项法律服务需求时,根据实际情况在所属片区名录库中服务律所入选名录库律所服务资格入库评选,建材集团不保证名录库的律所一定能获得法律服务项目委托。纳入名录库仅为意向性入选,并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正式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三、选聘方案

建材集团分片区建立外聘律所名录库,分别为南昌、赣州、瑞金、九江、景德镇、上饶六大片区(各片区具体服务单位详见附件1),其中南昌片区拟入选名录库12-18家,赣州九江景德镇上饶片区拟各入选6-10家,瑞金片区入选4-8家。

报名申请入名录库的律所原则上最多可同时报名参与三个服务片区的选聘,但最多同时入选二个服务片区

四、服务项目

外聘律所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形式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服务项目:

(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章程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出具律师函,对各单位法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法律服务;参加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南昌片区常年法律顾问特定需求)。

(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诉讼、仲裁等案件处理;兼并重组法律尽职调查、证券基金投资、商标代理、办理政府行政许可及专项法律研究等非诉法律服务。

五、参选律所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律所成立三年以上(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在江西设立的分支机构除外),专职律师人数在10人以上;

2.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律所及执业律师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关系,在投资并购、项目建设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4.拟派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或者5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熟悉《民法典》《公司法》《劳动法》《证券法》及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5.与建材集团及所属企业不存在利益冲突,在以往合作过程中没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二)优先条件

1.以往与建材集团及所属企业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律所;

2.拟派律师团队为省(市)政府部门、省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或为省属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3.拟派律师在证券基金投资业务方面有丰富经验;

4.合伙人或拟派律师团队过往业绩出色,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

六、参选材料

参选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外聘律所名录选聘登记表(附件2) ;

(二)律所执业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律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律所简介(总体实力与规模、业务领域、业绩介绍、竞争优势和曾获荣誉证明材料等);

(四)拟承办律师及其团队成员介绍(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教育背景、执业年限、擅长领域、成功案例、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名称、服务合同、职务、荣誉等);

(五)固定经营场所(办公地点)证明材料(经营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律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参选律所根据其业务专长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并提供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标准、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等)(附件3);

(七)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八)竞聘承诺函(附件5)。

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律所公章,多页材料须加盖骑缝章。往年已提交参选材料的律所可自行选择更新材料或仅提供附件2-5。

七、递交参选材料

(一)参选材料应以“六、参选材料”要求按顺序编排,提交纸质版本一份及pdf版本、word版本各一份,纸质版本及电子版本内容应一致。

(二)pdf版本、word版本参选材料投递邮箱:[email protected],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24时前。

(三)纸质版参选材料送达地址: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399号江西省建材集团办公楼323室,联系人:鄢女士,联系电话:0791-88160839,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24时前。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邮箱的,或者参选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

(一)参选律所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律所备选库资格。无论申请成功与否,各律所的参选资料均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申请人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应收账款案件风险代理合同需按照我司制定的代理合同模板签订(附件6),不得修改主要条款。

(三)参选律所自行承担参加选聘所产生的费用。


(四)本公告由2024公考网课免费资源政策法规部负责解释。

2024公考网课免费资源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

各片区服务单位名录

一、南昌片区(共21家企业):

2024公考网课免费资源、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新型建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璞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璞创晶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非金属矿工业有限公司、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万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万年青科技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国贸有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南昌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贤县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西昊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南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省非矿能源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锦溪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西省晶磊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

二、赣州片区(共20家企业)

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兴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赣州章贡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兴国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赣州永固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赣州于都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赣州开元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兴国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远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上犹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万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赣州万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江西赣州万年青物流有限公司赣州万年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于都万年青聚通环保有限公司于都万年青矿业有限公司崇义祥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崇义县龙勾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三、瑞金片区(共9家企业):

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石城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寻乌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宁都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石城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瑞金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瑞金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吉安南方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吉安青原南方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四、九江片区(共11家企业)

    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湖口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九江广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九江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共青城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湖口县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瑞昌市民杰混凝土有限公司、德安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庐山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德安万年青电力有限公司、江西德安万年青环保有限公司

五、景德镇片区(共9家企业)

    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乐平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景德镇市景磐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景德镇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城竟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西锦溪建材有限公司、江西万年青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江西锦溪矿业有限公司、乐平万年青上堡矿业有限公司

六、上饶片区(共19家企业)

    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万年厂、上饶市璞晶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黄金埠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万年县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鄱阳县恒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鄱阳县恒基建材有限公司、余干县商砼建材有限公司、上饶市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上饶市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鹰潭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铅山县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万年县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西万年青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万年青矿业有限公司、万年县万年青电力有限公司、鹰潭市信江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西新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附件2

       2024公考网课免费资源

               律所名录库

               选聘登记表

 

 

 

 

 

 

 

律所名称                                           

填表日期:                                             

 

 

 

 

律所名称

 

办公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专职律师人数

 

电子邮箱

 

成立时间

     

申请选聘片区

 

主要业务范围

  

擅长项目

 

所获资质

 

 

法律服务团队简介

 

主要业绩项目

 

从事国有企业法律服务情况简介

 

年社会公信力、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纪录情况

 

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情况

 

 

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及本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如不实陈述或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或退出名录。

 

负责人签字:                             

(公章)

                                                

 

 

附件3

 

        法律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

一、诉讼/仲裁类案件代理

应收账款案件代理

案件金额

收费标准(全阶段,即包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

基础代理费

风险代理费

10万元以下

 

 

10万元(含)-50万元

 

 

50万元(含)-100万元

 

 

100万元(含)-300万元

 

 

300万元(含)-800万元

 

 

800万元(含)以上

 

 

劳动人事纠纷案件代理(含诉讼)

一般案件收费标准

 

备注:一般案件不高于1万元/件;基于同一法律事实的批量劳动争议案件或其他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代理收费标准另议。

疑难案件收费标准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代理

(全阶段,即包含一审、二审、再审)

收费标准

 

 

二、非诉法律服务

项目

收费标准

并购重组法律尽职调查

 

证券基金投资

 

办理政府行政许可

 

 

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按报名片区分别报价)

为片区所属所有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章程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出具律师函,对各单位法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每年协助开展不少于两次法治宣传教育等法律服务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2024公考网课免费资源: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           律师事务所名称)负责人 ,特代表本律师事务所(以下称“参选”)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代理人,参加贵司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名录库选聘活动,以参选方的名义递交参选材料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律师事务所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本授权书于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姓名

 

       

 

份证号

 

 

 

 

 

       

 

 

 

 

负责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参选方公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承诺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一、我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团队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协会或业务监管部门的处罚、训诫或者其他监管措施。

二、我方承诺入选贵司外聘律师名录库,将接受竞聘文件的约束,承诺由申报的拟承办律师为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三、我方在选聘过程中所了解的与贵司相关的任何信息资料,不论是何种载体或以何种方式传递的信息,仅限于本次选聘所用,我方承诺不会将此类信息用于任何与本次选聘无关的用途。

四、我方郑重承诺向贵司提供的所有材料内容信息真实、准确,没有任何虚假,没有故意隐瞒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动放弃竞聘资格,并赔偿由此给贵司造成的相关损失或费用。

五、我方理解本次如能入选仅为意向性入选,并不在贵司和我方之间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以我方和贵司签署的正式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六、我方承诺若入选贵司外聘律师名录库,一年内两次(含)以上不响应竞聘邀请的自动退出下一年度2024公考网课免费资源聘用律所名录库聘用律所名录库。

七、我方承诺入选贵司外聘律师名录库后续每次报价不高于我所本次入围2024公考网课免费资源聘用律所名录库报价。

 

参选方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参选方公章:    

 期:  

 

 

 

附件6

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人):XX公司

住所:   

乙方(受托人):XX律师事务所

住所:    

甲方因与 XX诉XX纠纷一案,决定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其在该案件中的委托代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述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对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XX     ,案由:XX纠纷

委托阶段:案件审理及执行回款阶段

第二条 代理权限

在本案中,乙方指派XX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法律服务期限

本协议项下法律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之日止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四条 法律服务费

经协商一致,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计付代理费

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甲方实际收回的案件回款视为本案的代理成果,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代理费用:

(一)基础代理:

诉讼阶段代理费(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立案阶段):      元。若在案件取得生效裁判后六个月内回款超过60%,诉讼阶段代理费按100%支付,若存在以下情况,诉讼阶段代理费减半收取:

1.取得生效裁判后六个月内回款不超过60%(含);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法院生效裁判;

3.一审开庭前双方达成庭外调解的。

(二)风险代理

1.案件取得生效裁判后1年内回款的,按实际回款金额的     %收取。

2.案件取得生效裁判后1年半内回款的,按实际回款金额的     %收取。

3.案件取得生效裁判后2年内回款的,按实际执行到位回款金额的     %收取。

4.案件取得生效裁判后2年内未回款,则不支付风险代理费。

5.应付的风险代理费需扣除基础代理费后方可支付。

上述费用包括因本案产生的通讯费、复印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

第五条  代理费支付方式:

1.基础代理费:生效裁判六个月后双方结算,结算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风险代理费: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每半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联系信息

法律服务期限内,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以如下列明的联系信息进行送达,如一方变更联络人或联系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指定联络人及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联络人:             电话:                        

邮箱:                   地址:                          

乙方联络人:             电话:                          

邮箱:                   地址: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担向经办律师如实、全面陈述案情,及提供与代理事项有关的真实情况、资料的义务,协助经办律师调查取证(如需);保证向乙方及经办律师提供的证据及有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享有要求乙方按本协议提供法律服务及获悉代理事项进展情况的权利;

(三)提供经办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必要工作条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有获得与代理事项相关的真实情况、资料的权利;

(二)享有获得法律服务费用的权利,以及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的权利;

(三)关注案件的包括但不限于起诉期限、举证期限、答辩期限、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申请再审期限、保全期间及续行保全期限、强制措施期限等重要信息,及时提示甲方行使自身权利或履行相应义务,避免超过时限造成损失,否则,因乙方未尽提示义务使甲方未能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而导致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代理期间按月或即时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

(五)承担保守甲方保密信息的义务。

第九条  甲方财物的保管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乙方原则上不负责保管或持有甲方证件、证据或有关资料的原件,因乙方调查获取的资料除外。甲方提供的正本原件资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因提供服务而取得的执行所得或其他所得(以下简称“甲方财物”)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将甲方财物移交给甲方。

第十条  利益冲突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应当就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代理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方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形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乙方作出回避安排。

第十一条  保密

1.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文件及资料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等文件及资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案代理费应严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露本案代理费用具体事宜,约定代理费由对方当事人承担的,严禁乙方律师直接向对方当事人收取本案代理费用。

第十二条  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予纠正的;

2.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本案代理律师;

3.在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之日起一年内,甲方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支持金额的60%(含);两年内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支持金额的80%;

4.乙方律师向对方当事人收取本案代理费用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出违反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或者执业纪律的要求,且经乙方律师拒绝后仍坚持要求办理的;

2.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资料、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且经乙方律师指出后仍未纠正,致使乙方律师无法继续提供有效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支付法律服务费或其他费用达到30日及以上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行发生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单位名称(章):xx公司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号: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章):xx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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